2005年11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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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在押人员为执法活动“挑刺”
北仑政法委首开先河对刑事执法进行评估
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一名犯罪嫌疑人,从刑事拘留到逮捕到最后判决,其执法过程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究竟如何?记者昨日从宁波北仑区政法委获悉,该区已经形成刑事执法效果评估体制,对公安、检察、法院三部门履行刑事执法职责中的阶段和环节进行评估,从而保证刑事执法最佳效果的实现。据悉,这样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次。
  据悉,为了对区公安、检察、法院三部门的刑事执法行为的各个环节“打分”,北仑区专门成立了刑事执法协助小组,吸收了政法部门的专业能手参加,成立调研课题组、专业考察组、问卷调查组,具体负责各项评估工作。在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,刑事政法协助小组的专家将通过考察走访,观摩庭审和审阅卷宗,座谈和问卷,面对面交流和背对背审议等方式,对被评单位进行分析和评价。评议小组的成员不但要找出问题,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,并初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刑事执法效果综合评估体系。
  北仑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通过评估解决问题才是最主要的。今年6月,评估组还尝试在辖区看守所里进行社会调查问卷。北仑区41名刑事在押人员接受了评估组的问卷调查。结果,有部分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认为,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更充分的保障。评估组立即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并提出了限期整改建议。今年11月初,他们又向部分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行政机关、社会群众发放了刑事执法评估的调查问卷。
  据了解,刑事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、生命和财产权利安全,关系到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。然而,如何对其进行评估、检验刑事执法效果,也是刑事法学研究面临的一大难题,目前在国内刑事法学研究领域尚无人涉及。